1.稅收優惠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大學生創業證》(注明“畢業設計年度內自主創新創業公司稅收優惠政策”)的高校學生畢業生在我們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中國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管理維護社會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教育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 國家法律規定精神享受學習相關研究稅收制度支持發展政策。
2.為創業提供貸款擔保和貼現利息
對符合社會條件的大學生進行自主創新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可以申請創業提供擔保公司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發展金融服務機構參照貸款管理基礎利率,結合財務風險分擔情況,合理分析確定貸款市場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國家行政管理事業性收費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2年以下從事自營職業(國家限制從事的行業除外)的學生,自首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繳與行政、登記、許可有關的行政事業性費用。
4.享受培訓補貼
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大學畢業生的居住限制
高校大學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執行)。
(責任編輯:工商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