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合資企業概念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按照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分擔虧損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企業、個人或合伙人(包括港澳臺)。中國投資者必須是企業,而不是自然人。
二、公司名稱
在中國,對公司名稱有一定的限制。同行業中,除了公司名稱不能重復外,商號也不能重復。每一個名字都要經過工商部門的驗證和保留才有效。公司命名要考慮很多因素:如果有“地級市”字樣,要經過市級單位審批;有了“省級”,需要去省級單位審批;上面寫著“中國”,需要中國商務部批準。
三、注冊企業資本與公司通過股東
成都公司注冊資本為認購,無注冊資本要求,但成都和特殊行業均要求注冊資本,如貿易型注冊資本:提議50萬元,生產型:提議100萬元,咨詢型:提議10萬元;對中外合資沒有要求,但建議外商投資不低于合伙企業注冊資本的25%。注冊資本應當按照政府規章和章程認購繳納,一般為30年。股東要求:中國投資者必須是法人(公司),外國當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公司)。
四、經營范圍
經營活動范圍主要指的是外商獨資公司在成都想從事的具體生產經營管理業務。經營能力范圍問題沒有什么太大要求的,但是由于經營服務范圍已經不能涉及到敏感字眼,如果是特殊教育行業的(如:生產型行業,銀行,金融等),要先做前置審批,再拿營業執照,如果有涉及到后置審批(如:進出口、食品進行銷售等)需審批后取得國家相關專業資質方可經營。
五、辦理流程
1、委托程序
填寫委托書(確認內容)→提供所需信息→付款→審核信息→制作申請文件→簽署文件→逐一提交給相關政府部門→告知程序→完成約7-15個工作日→告知客戶收集信息→簽收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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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工商注冊)